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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慧群律师

  • 所属律所:

    北京炜衡(宁波)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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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财产公证怎样收费 共有财产分割有哪些原则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20日 来源:慈溪市婚前财产公正律师
[导读]:  董慧群律师,慈溪市婚前财产公正律师,现执业于北京炜衡(宁波)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

 董慧群,慈溪市婚前财产公正律师,现执业于北京炜衡(宁波)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婚内财产公证怎样收费

  婚内财产公证是依件收费的,具体需要咨询当地公证处。


  关于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签订的财产协议是否可以办理公证手续的问题,公证处明确把;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列为其一项特色服务。


  公证处可以办理公证的;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分两种形式:


  1、未婚男女双方在结婚登记前达成协议,办理公证;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达成协议,办理公证。


  夫妻双方签订婚内财产协议后,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由当事人一方的住所地或协议签订地公证处受理。


  因此根据上述的内容我们可以得知,在我国婚后财产公证的法律效力以及办理婚内财产协议公证需要注意的问题,还在一定程度上介绍了婚内财产公证怎样收费等相关的知识是怎样运行的。这些都是大家需要了解的知识,若还其他问题需要咨询,欢迎咨询。





共有财产分割有哪些原则

  1、依据共有人约定分割的原则

  无论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分割有约定的依其约定。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例如,没有经济收入的某个共有人的父亲病重,需要分割共有财产,获得给父亲看病的钱。在这种情形下,虽然共有人有不能分割共有财产的约定,但父亲患病的共有人属于本条规定的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共有财产的情形。




  2、依法分割的原则

  共有人对共有财产是否可以分割,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依据本条的规定予以分割。即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


  因此,本条规定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共有财产。共同共有人共有的基础丧失,如夫妻财产的共同共有,因婚姻关系的解除而失去了共有的基础,在这种情况下,夫或者妻一方可以请求分割共有的财产。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如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二人约定由原来的夫妻共同财产制,改变为夫妻分别财产制,在这种情况下,夫或者妻一方可以请求分割共有的财产。


  3、损害赔偿的原则

  共有财产关系的客体为一项特定的统一的财产。如图书馆,其功能、作用、价值是确定的。因某些法定的特殊原因,共有人分割共有财产,会使共有财产的功能丧失或者削弱,降低它的价值,有可能给其他共有人造成损害,因此本条规定,因分割对其他共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的区分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及一方所得的财产,除双方另有约定、法律另有规定外,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共同的财产在离婚时需分割。


  除夫妻约定、第18条及司法解释的特别规定外,婚姻法将夫妻的婚前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个人特有财产规定为个人所有。个人财产,规定范围后离婚时归一方所有,另一方不能要求分割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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